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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政策 Shipping Policy

  1. 訂單一經確認,我們將不接受對送貨方式的任何更改

  2. 產品滿$4000或以上包送貨(只在港九新界,機場、珀麗灣及離島需另加送貨費)。*送貨產品不包上落樓梯,客人需確認送貨位置設有升降機上落送貨,送貨場地需暢通無阻、可平路出入及安全;如送貨場地設有梯級或沒有升降機而需額外搬運,有關費用視乎情況再作報價*。另外如送貨位置事前沒有申報以上有關情況(*),運輸及工作人員有權停止一切送貨及安裝工序,並且收取運費($1000)。

  3. 如要以苦力上樓或提起設備越過其他物件,本公司則收回苦力費($1500-$2000)。

  4. 如運輸環境不允許之下,客人亦要求強行送貨,一切損壞(如雪櫃門、產品外殼有任何損壞/痕跡一概不得退貨)有關損失由客人自行負責。

  5. 如送貨位置的升降機內外位置或運送到場地沿路空間不足而無預先安排睇位,運輸及安裝同事有權因安全理由拒絕送貨及安裝。

  6. 如客人需收舊雪櫃,需於送貨前預早通知,並需額外支付有關費用以作安排,所需費用需視乎體積大小再報價。

  7. 每一張單交易只限送貨及安裝一次,並且同日進行;如客人因任何問題送貨或安裝需分開日期、因場地問題而無法安裝、分單送貨,則需要另外支付$600作附加費+運輸費。

  8. 送貨日期或需更改送貨期要最少7個工作天前通知,以便安排。(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等不計工作日)否則,運輸公司需收取附加費$600,如需修改已確定送貨時間,請於3天前作通知,若送貨當天才決定更改送貨時間,我司一概不作安排。貨到確定送貨時間起至限期內出貨,過期訂金作廢,甚至收取存倉費每件貨品$100/日。

  9. 收貨後有關貨品的一切人為及意外風險,一概由買方負責。

  10. 每一張單交易,收貨人必需簽收貨品方能完成送貨。

  11. 當懸掛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或我們判斷為進行送貨並不安全的天氣情況下,我們的送貨服務將會暫停,送貨服務或會順延至第二天或再與客人約時間。

  12. 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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